“未诉先办” ,30年恩怨一朝散
发布时间:2025-01-06 12:37:26 人气:1627
年末岁尾
多年在外地工作的郭某强驾车
来到罗庄区褚墩镇某村委
要求村委开具证明
要去法院起诉
其四弟郭某涛占房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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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,1988年郭某强在老家盖了新房,后因随父亲顶班离开家乡,新房便由四弟郭某涛结婚居住。如今郭某强退休想回老家居住,弟媳却以结婚时就居住在此为由拒不腾房。此前,其三哥郭某锋及舅家人多次调解均未成功。
村委书记和网格员得知此事后,认为,若此事进入诉讼程序,即便郭某强赢了官司也会伤及亲情,甚至影响下一代的关系。为了不让矛盾激化,书记及网格员主动介入调解。先找到郭某强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劝说。之后又去做郭某涛的工作,从房屋价值及亲情珍贵等方面耐心开导,最终郭某涛同意花七万元买下房屋。接下来,书记及网格员又联系在外地工作的郭某涛的三哥郭某锋,郭某锋答应赞助三万。这样,这起长达30年的房屋纠纷得到妥善化解。
这场持续30年、亲属多次调解未果的房屋纠纷,在村委书记和网格员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,充分彰显“未诉先办”实践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,不仅及时解决了问题,而且维护了兄弟亲情,让恩怨不再情仇。
(事后,兄弟俩握手言和)
化解矛盾纠纷是一项复杂工程,需要用心、用智、用情,真正将“未诉先办”理念无缝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实践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,解决问题就要抓源头、挖根子,以理服人、用情感人,化干戈为玉帛。